2012年11月22日 15:25 解放日報評論(1人參與) 陳鑫(i時代報供稿) 能在關鍵時刻救人性命的手機緊急呼叫功能,按照規(guī)定,所有的手機都必須具備。然而,在日前召開的2012年城市消費維權聯席會議年會上,上海消保委等22家消費維權單位提出,一些國外品牌的手機往往沒有設置國內緊急呼叫號碼,僅設置了911、112等國外通行的緊急呼叫號碼;有的國產手機雖然設置了相應的緊急呼叫號碼,打通后往往僅播放語音提示,無法真正接通緊急號碼。 22家消費維權單位認為,應建立統一的緊急呼叫平臺。如果手機根本不具備或者無法實現緊急呼叫功能,卻在手機說明書中有所明示,可能涉嫌欺詐消費者,將承擔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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