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1日,史上最嚴厲的新《廣告法》正式實施,其中對語言描述這塊有了嚴格的限制。在廣告法第九條第三小項中有這樣一則條例:“禁止使用 ‘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這則條例中看似小,但卻難壞了科技圈的廠商們(要知道國內(nèi)大廠們都是伶牙俐齒,對自己的產(chǎn)品夸的也絲毫不手軟)。
新《廣告法》中禁止條例·極限用戶在廣告法中第9條第三小項
紅米Note 2
紅米Note 2未改時宣傳圖
魅族MX4 Pro修改后宣傳用語
魅族其他型號手機宣傳用戶
某品牌新《廣告法》之前和實時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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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品牌宣傳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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