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也就是明天,ITC(美國國際貿(mào)易委員會)將會做出新的審查決定,關于是否對iPhone禁運。
原來,2017年高通向ITC陳情,以英特爾基帶iPhone侵犯16項專利為由,要求禁止進口和出售。不過,ITC審查后判定蘋果僅侵犯了一項,同時回絕了高通的請求,對此,高通不服,要求重審。
在ITC下達新的裁定之前,蘋果表示“如果沒有支持4G網(wǎng)絡的英特爾基帶iPhone銷售,那么英特爾就將失去在5G時代的競爭力”,蘋果強調(diào),“英特爾唯一敢于在基帶領域和高通進行競爭的美國企業(yè)”。
顯然,蘋果強調(diào)的是,如果ITC將英特爾基帶產(chǎn)品封殺,那就是助長了高通的壟斷。
高通則表示,從全球范圍看,他們是5G開發(fā)和標準建設的頭號選手,華為緊隨其后。蘋果故意將一種全球競爭態(tài)勢混淆為高通和英特爾的二元競爭格局。
另外,蘋果聲稱可通過軟件更新規(guī)避侵權行為,但高通認為蘋果實在是藐視知識產(chǎn)權,一旦得逞,將助長囂張氣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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