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訊 (記者王殿學)諾基亞(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前經(jīng)理曹威,以離職員工王某的名義,虛開發(fā)票報銷,侵占478萬余元。日前,大興法院一審以職務侵占罪判處曹威有期徒刑4年半。
判決書顯示,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曹威利用職務之便,以本單位已離職員工王某的名義,虛開報銷單據(jù)52筆,報銷478萬余元,轉入與王某同名的丈夫的銀行賬戶中,再轉入自己的賬戶中用于消費。
案卷材料顯示,去年4月初,諾基亞公司財務審計時,發(fā)現(xiàn)報銷情況異常,隨后,曹威向單位領導承認侵占錢款。曹威當時說,她利用王某與丈夫同名的巧合,同時利用她能修改公司內(nèi)部網(wǎng)絡數(shù)據(jù)的機會,把離職的王某的信息“轉移”給丈夫,然后虛開報銷單據(jù),轉到丈夫賬戶中。
諾基亞公司向警方報案時,曹威已投案自首,并已退回贓款140萬余元。
大興法院認為,曹威犯有職務侵占罪,鑒于其自首,積極退賠,對其判刑4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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