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電信詐騙案件以每年20%-30%的速度增長,給群眾造成巨大經濟損失。昨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通報了6起電信詐騙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北京2起,福建4起。統(tǒng)計顯示,電信詐騙犯罪多為團伙作案。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電信詐騙案件出現3人及3人以上的詐騙團伙。
多為團伙作案
據介紹,電信詐騙犯罪呈現明顯非接觸性特點,空間跨度大、鏈條長,行騙手法繁多、群眾防不勝防。特別是今年8月以來,山東、廣東連續(xù)發(fā)生學生被詐騙后死亡的案件,影響極其惡劣。
據北京市高院副院長安鳳德介紹,電信詐騙犯罪多為團伙作案。據統(tǒng)計,北京法院有50%以上的電信詐騙案件出現3人及3人以上的詐騙團伙。戴春波等32人詐騙案是近年來北京法院受理的個案中,被告人最多的跨國電信詐騙犯罪。詐騙團伙通過在互聯網上發(fā)布“招聘信息”招攬人手并將其安置于境外,冒充公檢法單位的工作人員,通過向境內撥打電話的方式,形成嚴密的話術體系,從而獲得被害人信任,誘使被害人向其匯款,達到詐騙錢款的目的。北京海淀法院對32名被告人分別判處兩年六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嚴懲首要分子
安鳳德表示,近年來,電信詐騙借助互聯網技術的發(fā)展,愈發(fā)呈現出跨地域、團伙作案、難辨認、受害范圍廣等特點。北京法院堅決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從嚴懲處電信網絡詐騙團伙的首要分子、骨干、累犯、慣犯、職業(yè)犯。
“在電信詐騙案件中,詐騙金額、被害人人數、詐騙次數、詐騙手段、情節(jié)、危害后果等因素都會影響被告人的量刑!卑缠P德說,北京市高院制定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明確規(guī)定,通過發(fā)送短信、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發(fā)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案件,在量刑時最多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此外,加大對犯罪分子的經濟制裁力度,從經濟上徹底剝奪犯罪分子再犯的能力。
現在電信詐騙的手法繁多,群眾防不勝防。安鳳德特此提醒,公民及當事人注意不要隨意泄露個人身份信息,不要隨意泄露個人銀行卡賬號和密碼信息,更不要向所謂的“指定賬戶”匯款。如果對自己是否涉及相關案件不清楚或者有疑慮,應當親自前往司法機關核實。
北京晨報記者 顏斐
6起典型案例
1 涉5種詐騙手段
2 冒充公檢法工作人員詐騙
3 屏蔽一定范圍內手機信號用偽基站偽裝客服號碼發(fā)送短信詐騙
4 謊稱被害人涉嫌用醫(yī)保卡購買違禁藥品進行詐騙
5 非法購買個人信息
6 謊稱要給被害人發(fā)放補貼進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