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有“蘋果”皮,一副廉價心!吧秸O果”,原本只是網(wǎng)友口中調(diào)侃的笑料。偏偏有這么一群人,他們曾經(jīng)以賣保健品為生,如今,在杭州折騰出一個“手機工廠”,給“山寨蘋果”開起了實體店。
“之前尼采,現(xiàn)在飛炫,國人的山寨手機風已經(jīng)從路邊躲著城管賣變成大搖大擺開專賣店了。” 近日,網(wǎng)友“幫忙注銷我”在微博上發(fā)了一張從飛炫手機工廠拿到的傳單,狠狠吐槽:“這不是把人都當傻子么。”
記者暗訪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如果光看樣子,聽聽店員的介紹,還真容易和蘋果手機弄混。
山寨店賣399元的“蘋果”網(wǎng)上只要100元
老金和飛炫手機工廠的“相遇”,有點黑色幽默的味道。
老金,英特爾在杭州的一位負責人,常年廝混互聯(lián)網(wǎng)圈,侃起手機滔滔不絕。
這只山寨的“蘋果”偏偏撞到了他的手上:“我舅舅在電視上看到廣告,又便宜又可以視頻通話,很心動。看到新華路上有家專賣店,就進去了。店里的小伙子一個勁向他推銷,只要399塊,跟街上5000塊的蘋果手機一樣玩,實惠!
但,在老金眼里,舅舅買回來的這臺山寨機簡直弱爆了,“類似山寨蘋果機,深圳產(chǎn)的,網(wǎng)上100多塊就能買到了!卑凑绽辖鸬膶I(yè)眼光,這機子操作系統(tǒng)過時、硬件做工粗糙、屏幕反應遲鈍,更氣人的是這機子還假裝便宜。
“不是山寨機、不是水貨、不是偷工減料,是長得像iPhone的魔機”,原本這些廣告語在網(wǎng)上出現(xiàn),只會引來網(wǎng)友的調(diào)侃而已。但是對于老年人來說,殺傷力不小。
“去他們店里的基本都是老人家,要么就是對智能機完全不懂的那批人,WIFI、3G、CPU這些聽都沒聽過,就感覺電視上有廣告,門口有小店,價格夠便宜,樣子和街上流行的差不多,就愿意掏錢!崩辖鹫f:“圈子里的人,對于做山寨機能夠理解,但盯上老人家、糊弄不懂行的,就過分了!
“蘋果”店員:廣告怎么能相信
記者以買手機的名義,來到了飛炫手機工廠位于新華路的直銷店。
門口的海報和聯(lián)通宣傳的iPhone4幾乎一模一樣,只是圖片里的“3G”變成國內(nèi)還沒推出的“4G”。數(shù)十臺售價399元、酷似iPhone4的真機擺在體驗區(qū),先看后買。店里有7位營業(yè)員,大概20多歲的樣子,無論男女,統(tǒng)一穿藍色制服。十幾位四五十歲的顧客正在試用手機,和蘋果體驗店氛圍很像。
“店內(nèi)共有四個價位的手機,399、499、599和999元。除了999元的,用的都是JAVA系統(tǒng)。雖然是兩三年前的系統(tǒng),不過看書、上網(wǎng)、打游戲還是可以的!钡昀锏哪械陠T說話很直接,他承認這個手機不好用,“要用手指頂住屏幕才行,沒指甲還用不了!
記者追問,廣告上的視頻通話到底有沒有,店員說:“廣告怎么能相信,這種手機連無線網(wǎng)絡(luò)也用不了,怎么可能有視頻通話!
臨走前,這位店員還“好心叮囑”:“買回去給老人家比較合適,年輕人用了要罵娘的!
記者以面試的名義和飛炫招工負責人接觸后發(fā)現(xiàn),應聘崗位幾乎沒有學歷要求,培訓一個星期之后,只要能背出手機資料,基本就能上崗了。雖然宣傳說“每臺只賺10元”,但銷售員售出每部的提成是3~6元。
律師說這種賣法涉嫌詐騙
“手機工廠店”這個稱呼,是去年3月出現(xiàn)的。一家名為“尼彩手機”的公司,在南京宣稱終結(jié)暴利,“每部只賺10元錢”,目標是全國開10萬家手機工廠店。隨后,睿風、三普、迷彩、你彩等各種“手機工廠店”在全國各地出現(xiàn)。三五百塊一部的價格,成了“手機工廠”的法寶。2012年元旦前后,2家名為“飛炫”的手機工廠店在杭開業(yè),操作手法完全一致。
飛炫姓樊的一位負責人說:“開實體店,就是因為廣告不能全信,親身體驗的才算數(shù)。”
市場調(diào)研機構(gòu)Facefes首席分析師劉東凱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做‘手機工廠店’這一行的,很多是以前做保健品生意的。操作手法和以前賣保健品一樣。”事實上,尼彩手機負責人盧洪波,以前就代理過產(chǎn)品“簡瘦身片”。在醫(yī)藥保健品營銷圈,他被劃為“內(nèi)蒙軍團”——這一路作風是大手筆投廣告,但多年來也飽受詬。褐劁N售輕品牌、重承諾輕兌現(xiàn),過度夸大療效掠奪市場。杭州一位曾做過國產(chǎn)手機生產(chǎn)代理的周先生告訴記者:“他們本身做保健品生意,和電視臺就有合作,和渠道商關(guān)系好。依靠了一些廣告時段,轟炸式地宣傳自己的產(chǎn)品。等生意做了幾個月,實體店很可能就撤走了!
在律師眼里,這種營銷方式最大的“敗筆”也在宣傳上——電視和傳單上都說可以視頻聊天,實際上用不了,“涉嫌違反《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中有關(guān)欺詐的規(guī)定”,京衡律師事務(wù)所李道演認為,“屬于虛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