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解釋
“積分計劃”是一種通信行業(yè)中的營銷活動,它的目的是通過激勵消費者來增加銷售額,以及增強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 積分計劃的核心是消費者可以獲得積分,而這些積分可以用來兌換商品或服務。消費者可以通過購買特定的產品或服務來獲得積分,也可以通過參與特定的活動來獲得積分。 積分計劃可以通過不同的方式來實施,比如可以提供積分卡或積分系統(tǒng),也可以通過移動應用程序或網站來實施。 積分計劃的優(yōu)勢在于它可以激勵消費者購買更多的產品或服務,并增加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此外,積分計劃還可以幫助企業(yè)收集有關消費者行為的數(shù)據,以便更好地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和偏好,從而更有效地實施營銷活動。 積分計劃的應用可以分為三個主要階段:收集積分、兌換積分和管理積分。 首先,收集積分階段是指消費者可以通過購買特定的產品或服務來獲得積分。其次,兌換積分階段是指消費者可以將積分兌換成商品或服務。最后,管理積分階段是指企業(yè)可以通過數(shù)據分析來監(jiān)控積分的使用情況,以便更好地實施營銷活動。 總之,積分計劃是一種有效的營銷活動,它可以激勵消費者購買更多的產品或服務,并增加消費者對品牌的忠誠度。它還可以幫助企業(yè)收集有關消費者行為的數(shù)據,以便更有效地實施營銷活動。 全球通積分計劃是中國移動為答謝廣大全球通客戶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厚愛而推出的一項回饋客戶服務。全球通客戶在使用移動業(yè)務時可以獲得和積累積分,并將積分兌換為話費類、業(yè)務類、服務類、定制終端及配件類、實物類、其他六類禮品。 【全球通積分計算規(guī)則】 您的積分由消費積分和獎勵積分兩部分組成。 消費積分根據當月話費帳單中 “費用合計”項計算得出,每一元積一分,不足一元不積分。當月消費積分累計稱為“月消費積分”,當年各月消費積分累計稱為“年消費積分”,所有消費積分累計稱為“總消費積分”。 獎勵積分是根據具體情況不定期贈送給您的積分,獎勵的具體規(guī)則由中國移動各省、區(qū)、市公司制定。 【全球通積分有效期】 從2007年1月開始,全球通積分的有效期以自然年為計算單位,三年為一個有效期實行滾動清零,每年12月執(zhí)行。也就是說,客戶在第一年獲得的積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到來前使用都有效。如您2007年產生的可兌換積分有效期將到2009年12月為止;2008年產生的可兌換積分有效期到將2010年12月為止……以此類推。 客戶在消費積分時,先產生的積分也會被先消費,使客戶的積分使用期得到盡可能地延長! 【全球通積分起兌標準】 全球通積分的起兌標準是:總消費積分達到1000分。從2007年1月開始,您的總消費積分達到起兌標準后即擁有積分兌換資格,客戶所擁有的可兌換積分都可以參加中國移動的積分計劃活動。 您已經用于兌換禮品的積分稱為“已兌換積分”,達到兌換標準后剩余的積分稱為“可兌換積分”。 【全球通身份變更后的積分處理】 同品牌過戶:當您辦理過戶(同品牌)后,原帳戶中的積分均轉入新客戶帳戶中。 同品牌換號:當您更改手機號碼(同品牌)后,原帳戶中的積分均轉入您新手機號碼相對應的帳戶中。 停機:當您手機停機(含強制停機、欠費停機、申請停機和高額停機、半停)或預約銷戶后,您的積分帳戶即被凍結,您將無法兌換禮品。重新開機或取消預約銷戶后,積分帳戶解除凍結,即可重新參與積分禮品兌換。 銷戶:包括正式銷戶和欠費銷戶。銷戶后積分余額將被清零。您可以在銷戶前將剩余的可兌換積分兌換成禮品。 重新入網:即當您銷戶后重新開戶,積分按您新開戶日起重新計算,您銷戶前的積分不能被恢復。 品牌互轉:當您申請品牌互轉,轉品牌后積分余額將被清零。您可以在轉品牌前將剩余的可兌換積分兌換成禮品。
全球通積分計劃是中國移動為答謝廣大全球通客戶長期以來的支持與厚愛而推出的一項回饋客戶服務。全球通客戶在使用移動業(yè)務時可以獲得和積累積分,并將積分兌換為話費類、業(yè)務類、服務類、定制終端及配件類、實物類、其他六類禮品。 【全球通積分計算規(guī)則】 您的積分由消費積分和獎勵積分兩部分組成。 消費積分根據當月話費帳單中 “費用合計”項計算得出,每一元積一分,不足一元不積分。當月消費積分累計稱為“月消費積分”,當年各月消費積分累計稱為“年消費積分”,所有消費積分累計稱為“總消費積分”。 獎勵積分是根據具體情況不定期贈送給您的積分,獎勵的具體規(guī)則由中國移動各省、區(qū)、市公司制定。 【全球通積分有效期】 從2007年1月開始,全球通積分的有效期以自然年為計算單位,三年為一個有效期實行滾動清零,每年12月執(zhí)行。也就是說,客戶在第一年獲得的積分,只要在第三年年底到來前使用都有效。如您2007年產生的可兌換積分有效期將到2009年12月為止;2008年產生的可兌換積分有效期到將2010年12月為止……以此類推。 客戶在消費積分時,先產生的積分也會被先消費,使客戶的積分使用期得到盡可能地延長! 【全球通積分起兌標準】 全球通積分的起兌標準是:總消費積分達到1000分。從2007年1月開始,您的總消費積分達到起兌標準后即擁有積分兌換資格,客戶所擁有的可兌換積分都可以參加中國移動的積分計劃活動。 您已經用于兌換禮品的積分稱為“已兌換積分”,達到兌換標準后剩余的積分稱為“可兌換積分”。 【全球通身份變更后的積分處理】 同品牌過戶:當您辦理過戶(同品牌)后,原帳戶中的積分均轉入新客戶帳戶中。 同品牌換號:當您更改手機號碼(同品牌)后,原帳戶中的積分均轉入您新手機號碼相對應的帳戶中。 停機:當您手機停機(含強制停機、欠費停機、申請停機和高額停機、半停)或預約銷戶后,您的積分帳戶即被凍結,您將無法兌換禮品。重新開機或取消預約銷戶后,積分帳戶解除凍結,即可重新參與積分禮品兌換。 銷戶:包括正式銷戶和欠費銷戶。銷戶后積分余額將被清零。您可以在銷戶前將剩余的可兌換積分兌換成禮品。 重新入網:即當您銷戶后重新開戶,積分按您新開戶日起重新計算,您銷戶前的積分不能被恢復。 品牌互轉:當您申請品牌互轉,轉品牌后積分余額將被清零。您可以在轉品牌前將剩余的可兌換積分兌換成禮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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