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移動原高管孫煉判刑14年

    信息時報訊 (記者 魏徽徽) 涉嫌受賄300多萬,為職務升遷行賄老總徐龍。昨日上午,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下稱廣東移動)規(guī)劃技術部原總經理孫煉案一審宣判。

    來自浙江的孫煉生于1973年,研究生學歷,2002年,年僅29歲的孫煉便已任廣州移動的部門經理。早年在浙江工作時,孫煉是廣東移動原董事長徐龍(另案處理)的嫡系下屬。

    昨日上午,廣州中院一審宣判,認定孫煉構成受賄罪和行賄罪,對其犯受賄罪,判刑10年,沒收財產100萬元;行賄罪,判刑7年,沒收財產100萬元。兩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同時,追繳非法所得人民幣288萬元、港幣18萬元、美金6萬元,并上繳國庫。

    涉及6宗罪行

    ●2007年至2011年間,孫煉在廣東移動公司向京信通信系統(tǒng)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采購通訊設備過程中,為該公司總經理蒙承志(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并先后四次收受蒙承志賄送的好處費共計150萬元。

    ●2007年至2008年間,孫煉在廣東移動公司數據平臺業(yè)務招投標過程中,為廣東宇天信通通訊技術有限公司股東游健輝(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并先后兩次收受游健輝賄送的好處費共計60萬元。

    ●2003年至2013年間,孫煉在廣州移動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廣東移動屋外LED顯示設備采購、安裝及印刷品采購等項目中,為林廣善(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林廣善賄送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28萬元,港幣18萬元。

    ●2006年至2008年間,孫煉在廣東移動公司采購項目招投標過程中,為廣州從興電子開發(fā)有限公司總經理溫文全(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并先后三次收受溫文全賄送的好處費共計美金6萬元。

    ●2013年4月底,孫煉在廣東移動項目規(guī)劃和管理過程中,為愛立信(中國)通信有限公司分公司總經理韓新林(另案處理)提供幫助,并收受韓新林賄送的好處費50萬元。

    ●2005年至2012年,孫煉在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工作期間,為了在職務晉升和崗位調配中取得該公司原董事長徐龍的支持和幫助,先后8次賄送給徐龍現(xiàn)金共計人民幣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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