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消息,據(jù)國外媒體報道,美國威斯康星州的一陪審團周五做出裁決,因蘋果在未經(jīng)許可的情況下,在其iPhone和iPad上整合了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的芯片技術(shù),需向后者賠償2.34億美元。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是威斯康星大學麥迪遜分校下屬的專利授權(quán)子公司。
這一金額明顯少于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周二提出的4億美元的索賠要求。在此之前,該陪審團做出裁決,蘋果侵犯了該基金會于1998年獲得的、可以提高計算機處理器性能的專利。
蘋果表示將對這一裁決提起上訴,但拒絕進一步置評。
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則稱贊了這一裁決,表示這將更好地保護大學的發(fā)明,杜絕其未經(jīng)授權(quán)而被使用的現(xiàn)象。該基金會負責人卡爾"吉爾布蘭德森(Carl Gulbrandsen) 稱:“這個判決是個好消息!
美國威斯康星州西區(qū)地方法院審理的這起專利侵權(quán)訴訟備受關(guān)注,陪審團成員在討論了約3個半小時后做出上述裁決。從10月5日起,這起訴訟進入第二階段。
陪審團正在考慮,蘋果分別用于iPhone 5S、iPhone6和iPhone 6 Plus的A7、A8和A8X處理器,以及其多個版本的iPad,是否侵犯了該專利。
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于2014年1月起訴蘋果,指控后者侵犯其有關(guān)“預測電路”專利,該專利由威斯康星大學教授古林達·索伊(Gurindar Sohi)率領(lǐng)的一個學校團隊在1998年獲得。
雙方就這起侵權(quán)賠償案的爭端,主要圍繞用于蘋果海外銷售設(shè)備的一部分芯片是否侵權(quán),并不涉及美國境內(nèi)銷售的設(shè)備。陪審團裁定它們侵權(quán)。
蘋果曾試圖最大程度地限制其賠償責任。該公司對陪審團面爭辯稱,2008年,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曾就同一專利起訴英特爾,雙方達成和解后英特爾賠償了1.1億美元,因此蘋果的賠償應當?shù)陀谶@一金額。
蘋果還表示,每出售一臺設(shè)備,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應獲得的專利費用最多為7美分,這與后者所要求的2.74美元相差甚遠。
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在其網(wǎng)站上稱,該機構(gòu)將其收入的一部分用于支持學校的科研,僅去年資助的金額就超過5800萬美元。
周四,主審這起訴訟的威斯康星州西區(qū)地方法院威廉·康利(William Conley)做出裁決,蘋果沒有故意侵犯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的專利,這消除了給予原告三倍賠償?shù)目赡苄浴?/p>
上月,威斯康星校友研究基金會向蘋果發(fā)起了第二起專利侵權(quán)訴訟,這次針對蘋果最新芯片和設(shè)備,包括剛剛發(fā)布的iPhone 6S、iPhone 6S Plus以及 iPad Pro。
(劉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