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記者/郭文君通訊員/管萱萱)東莞市公安局指揮中心110報警服務臺受理的警情顯示,近日全市電話詐騙案件多發(fā)。
昨天,市公安局發(fā)布警情提示,向支民支招如何預防。
2009年4月上旬,據(jù)各類報警中刑事、治安、交通、火災、求助、咨詢等報警總量與3月下旬基本持平,全市社會治安大局穩(wěn)定。但各類型的電話詐騙案件多發(fā)。詐騙方式還是以“電話欠費”、“信用卡透支”、所謂“安全賬戶”的名義為主,其次是冒充“親朋好友”、“行政機關的工作人員”、“要求匯款的短信或電話”的詐騙。其實質(zhì)都是不法分子通過欺詐手段,讓群眾將款項以現(xiàn)金或匯款的方式轉移至不法分子手中。
警方提醒:
提高市民防范意識和能力是預防詐騙犯罪的最佳途徑,廣大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以下三點:
1.必須要養(yǎng)成保密意識,防止個人及家庭的重要信息外泄。犯罪分子往往是利用網(wǎng)絡或其他途徑掌握了被害人的有關個人信息,利用被害人個人信息設置圈套、編造謊言使被害人相信,從而使犯罪分子得逞。
2.要有反詐騙意識,尤其對陌生人不可隨意輕信和盲目隨從,應有清醒的認識,不論犯罪分子的行騙手段有多么新穎,基本上都是或以利相誘,或危言聳聽,最終目的都是指向財物,只有多問幾個為什么,多調(diào)查核實,就會發(fā)現(xiàn)事情的真相。
3.市民一旦發(fā)現(xiàn)被騙,千萬不可慌張,必須要冷靜,及時掌握與保存對方的有罪證據(jù),迅速報案盡量挽回損失。電話詐騙犯罪中,認定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重要證據(jù)有短信、通話清單、銀行取款憑證等,這些證據(jù)時效性比較強,所以更要及時追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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