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象網訊(宗秀倩/文)5月24日消息,一直處于“難產”狀態(tài)中的《電信法》有了轉機。有消息稱,《電信法》草案已上報國務院,目前正在修改完善中。在此之前,《電信法》已被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guī)劃和國務院2010年立法工作計劃,對于《電信法》的立法進展,北京郵電大學教授曾劍秋表示,《電信法》最快將于8月過會。
《電信法》最快于8月過會
“此次《電信法》草案提交國務院,是意料之中,因為幾年前就一直在提《電信法》的審議,但是因為三網融合的原因,一直沒有出臺,F在國家在1月份已經通過了三網融合的決議,《電信法》草案的提交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北本┼]電大學教授曾劍秋在接受飛象網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
記者了解到,在國務院制定的《國務院2010年立法工作計劃》中,已經明確表示,“為了維護電信市場秩序,保護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電信網絡和信息安全,推動三網融合,促進電信市場公平競爭和電信產業(yè)發(fā)展,提請審議電信法”。在這個立法規(guī)劃中,明確表示,工業(yè)和信息化部是《電信法》的起草單位。
“如果一切順利的話,有望在今年8月份的會議上審議!痹鴦η锉硎尽
三網融合或將有明確規(guī)定
“ 此次《電信法》草案提交,我希望有兩點能明確:一是《電信法》能夠對與三網融合相關的問題有明確的解釋和指導。二是希望《電信法》能夠改名為《通信法》!痹鴦η锝淌诒磉_了他對《電信法》的兩點希望。
對于《電信法》對三網融合的規(guī)范和促進,通信界已有很多專家表達了他們的期望。
鄔賀銓院士在不久前的一次會議上表示,“三網融合在3年內將帶來6880億元的社會消費投資,但面臨著諸多挑戰(zhàn)!疤魬(zhàn)之一是,”三網融合還要求制定完善的廣電和電信行業(yè)的管理法規(guī),而我國《電信法》醞釀多年仍“難產”“。
中國電信科技委的韋樂平主任也表示,”在法律保障方面,我國電信法已經‘難產’數十年,應盡早出臺一部融合的電信法,這可以說是三網融合的根本保障。”
在三月召開的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電信湖南公司總經理廖仁斌也建議,“要制定的《電信法》應涵蓋三網融合的內容,包括明確三網融合的政策界限、經營主體地位、經營內容、管理模式等,為三網真正融合提供法律保障!
《電信法》曾遭遇三十年難產
《電信法》從1980年開始醞釀,到2010年有望出臺。中間經歷了三十年的“難產期”,在中國的立法歷史上,這樣的情形比較少見。
2000年,國務院頒布了《電信條例》,這部條例規(guī)定了電信資源有償使用、電信網間互聯調解、經營許可等八大制度,但是,由于它是一部行政法規(guī),在法律效力上沒有強有力的約束力。
而這部《電信條例》也被指,帶有“明顯的部門立法利益取向”,“管理范圍寬泛,規(guī)定概括,操作困難”,“保護行業(yè)壟斷和集團利益”。 業(yè)界一直在期盼一部可以打破壟斷,引入競爭,加強監(jiān)管,規(guī)范市場秩序的《電信法》。
中國移動的王春暉在2010年曾參加國務院法制辦電信立法專家組的相關研討會議,他認為,《電信法》應該有六個字來概括它的使命:“秩序、使命和精神”。
“第一個秩序,我認為一個良好的電信服務秩序,其實是一個充滿矛盾的秩序,關鍵是有沒有一個良好的矛盾的解決機制。第二是使命,我認為電信立法的重要使命應該是發(fā)揮各種機制的作用來促使電信市場的公平競爭,最終達到一個最大的限度滿足電信消費者的通信的需求,這是我們中國電信人的使命,也是電信立法的使命。第三個是精神,立法的精神,實質在于維護電信市場秩序,保護電信用戶的合法權益,最終推動電信行業(yè)的健康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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