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周柏伊 通訊員 侯榮康
晚報訊 日前,徐匯法院對一起新類型服務合同糾紛作出判決,被告金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被判令退還消費者孫先生注冊費12500元;同時賠償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損失。
孫先生是一家貿易公司的經(jīng)理,2007年一次推銷會上,他被金凱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產(chǎn)品宣傳所吸引,“您想擁有自己的 ‘短信實名’網(wǎng)站域名嗎?”孫先生當場與金凱公司簽訂一份 《短信實名服務合同》,約定金凱公司為孫先生注冊短信實名“黃頁”,注冊年限為5年,價格為12500元。
此后,金凱公司告知孫先生短信實名“黃頁”注冊成功。 2008年底,孫先生在國家“短信實名”官方網(wǎng)站上查詢“黃頁”,卻沒發(fā)現(xiàn)自己的信息。經(jīng)多次交涉,金凱公司一直不予答復,還多次搬遷,孫先生將金凱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認為,原、被告雙方的網(wǎng)絡服務合同依法成立。被告未按約為原告完成短信實名注冊,給原告造成了經(jīng)濟損失,應承擔退款及賠付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損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