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G上網(wǎng)超流量運營商未提醒 用戶堅持兩倍賠償

  運營商同意退還因超流量產(chǎn)生的費用,用戶堅持要求雙倍賠償

  新快報訊記者 袁平峰報道

  辦理3G上網(wǎng)流量套餐后,流量欠費卻不通知,導致消費者超流量欠費200元被停止上網(wǎng)。

  記者昨日從佛山市三水區(qū)消費者委員會獲悉,事主投訴運營商欺詐后,運營商表示同意退還因超流量而產(chǎn)生的費用,但事主堅持雙倍賠償。日前三水區(qū)消委會的調解宣告失敗。

  ●投訴 查詢不到流量使用情況

  “我已經(jīng)上門投訴過好多次了,他們不但態(tài)度冷漠,還有很明顯的欺騙消費者行為!奔易∪畢^(qū)西南街道的劉先生,今年2月份辦理了一項50元/月的3G上網(wǎng)流量套餐,但在3月份因超流量欠費200元被停止上網(wǎng)。

  “去年4月份我也用這張卡辦過套餐,當時都能正常使用,但這次卻查詢不到流量使用情況,我多次上門找工作人員投訴,都未得到解決,相反在反復試用的過程中,浪費了我不少流量。”劉先生投訴稱。

  ●解釋買了手機可以短信查詢

  記者從三水區(qū)消委會了解到,根據(jù)運營商的舉證,開通查詢流量使用功能需要消費者憑服務密碼自行開通,運營商不能未經(jīng)消費者同意而開通此項功能。查詢上網(wǎng)流量的渠道有三個:將3G上網(wǎng)卡插入手機使用,有短信自動回復;到服務大廳提供的電腦上網(wǎng)查詢;撥打運營商的服務熱線進行查詢。由于劉先生沒有使用運營商的移動電話,則不能通過短信查詢上網(wǎng)流量,可以選擇其他兩個渠道進行查詢。

  劉先生則認為:“當時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又沒跟我說需要設置服務密碼,現(xiàn)在出問題了,還要我插入手機才能獲得服務密碼,那我豈不是要再買一臺電信手機,說白了,還是想要我們消費者掏錢。”

  ●調解

  運營商服務存在不到位

  經(jīng)過三水區(qū)消委會近2個小時的調解,運營商表示同意退還劉先生因超流量而產(chǎn)生的費用,但劉先生則要求雙倍賠償,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調解被迫終止。

  劉先生告訴新快報記者:“我會通過司法等其他途徑來解決此糾紛,一定要維權到底。”

  消委會提醒:維權過度無助于解決糾紛

  記者就此采訪了三水區(qū)消委會有關負責人。該負責人稱,根據(jù)目前雙方提供的說法和證據(jù),只能認定運營商存在服務不到位的情況,應該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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