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3宗案件昨天開庭 3家手機店無一到庭
本報訊(記者 周偉良、鐘達文 通訊員 鐘紫薇 攝影報道) 東莞本土品牌企業(yè)步步高電子工業(yè)有限公司(下簡稱“步步高”)和歐珀移動通訊有限公司(下簡稱“歐珀”)就其所擁有的“BBK”、“oppo”等商標“被山寨”打起維權(quán)戰(zhàn),步步高將東莞清溪、樟木頭、謝崗等地的多家“山寨”手機銷售店告上法庭。步步高認為對方銷售的手機使用了與其商標近似的標識,侵權(quán)故意明顯,要求其停止銷售此類商品,同時各索賠5萬元并要求登報發(fā)表道歉聲明。昨日上午,市第三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其中3宗案件,被告3家手機店無一到庭。法院將擇日判決。
3家被告分別是清溪毅龍手機店、國宇手機配件店、謝崗天鴻通訊器材店。步步高稱,該公司的系列產(chǎn)品多次被認定為“著名商標”、“中國馳名商標”等,已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了“步步高”、“BBK”商標。一些不法分子為了獲取暴利,大肆生產(chǎn)、銷售假、仿冒“步步高”、“BBK”注冊商標的侵權(quán)手機產(chǎn)品!吧秸瘷C”進價極低、獲利巨大,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quán),嚴重侵害了其品牌形象和聲譽,給其造成了巨大的經(jīng)濟損失。
為證明己方被“山寨”手機侵權(quán)的情況,步步高專門派人在上述3家被告處購買了涉嫌侵權(quán)的手機,與公證書一起呈于法庭。
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涉嫌“山寨”的手機機身正面、內(nèi)側(cè)、外包裝等均使用了與步步高“BBK”商標近似的標識,其中既有“EEK”,也有“BBR”,字樣設計與“BBK”幾乎一模一樣,不仔細比對確實難以分辨。這些“山寨”手機的包裝上均沒有標明生產(chǎn)廠家的地址、電話等。
據(jù)步步高介紹,其正品手機價格均在1000元以上,而“山寨機”僅為300~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