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剛 史 維
日前,深圳交通運輸委員會下發(fā)“禁令”:要求出租車司機不得使用手機召車軟件,并將聯合執(zhí)法支隊進行專項整治。
一紙禁令,讓越來越受司機乘客青睞的手機召車軟件,在深圳的命運岌岌可危。手機召車軟件,為何遭遇“被下崗”?
數據顯示,截至5月7日,中國11家主流安卓應用商店中,打車類應用下載量超過百萬,其中“搖搖招車”、“易打車”、“打車小秘”等客戶端下載量均已超過10萬次,用戶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
記者體驗:手機軟件還能正常使用,叫停尚未落實
5月22日14時,深圳大雨剛轉小,記者來到深圳市福田區(qū)某大廈樓下等候出租車。天氣不好,少有空車,不少人在排隊等候。
記者用手機下載了一款“嘀嘀打車”軟件,點擊界面上的“現在用車”,即刻顯示已將叫車信息推送給周邊的38位司機。十幾秒后,手機顯示一位距離出發(fā)地0.4公里的夏師傅已接單。緊接著,夏師傅來電確認,5分鐘左右到。
從發(fā)送叫車信息到坐上出租車,前后時間總共不到6分鐘。在乘車的20分鐘內,司機手機的電召信息響了不下10次。
記者在手機應用商店中看到,打車軟件有幾十種。夏師傅表示,目前深圳出租車司機主要使用“嘀嘀打車”和“好打車”等幾款。雖然公司此前已通知駕駛員不得使用此類軟件,已安裝的必須卸載,否則解除勞動合同,但“公司不可能一一檢查手機,大家也都在用”。
開發(fā)“好打車”軟件的深圳本地企業(yè)、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李姓工作人員介紹,深圳交委雖然叫停所有叫車軟件,但目前沒有落實到操作層面,“實際上軟件還是在使用的”。
深圳交委回應:叫停是因軟件不夠成熟、影響市場秩序
在深圳這個擁有1000多萬常住人口的大城市,每天只有1萬多輛出租車在運營!按蜍囯y”、“無統(tǒng)一電召平臺”等問題都被詬病已久。
應運而生的召車軟件,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出租車和乘客信息不對稱、供求失衡的問題,為雙方提供了便利。對司機來說,軟件能提供就近的客源,減少空駛油費,節(jié)約成本;對乘客來說,少了街頭苦等,打車更加方便。那么,軟件為何被叫停?
對此,深圳交委表示,手機召車軟件在出租汽車行業(yè)提供應用服務,符合行業(yè)智能化發(fā)展方向,為市民提供了便利。但由于這些軟件功能設置和技術運用不夠成熟,給行業(yè)監(jiān)管帶來了問題。
“如駕駛員注冊準入缺乏認證、提供加價議價功能、操作方式存在行車安全隱患、投訴爭議處理困難等,影響了出租車行業(yè)運價體系和營運秩序!鄙钲诮晃硎。
深圳交委認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qū)出租小汽車管理條例》,出租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禁止經營者和駕駛員以任何方式向乘客超收租費。根據《廣東省出租汽車管理辦法》規(guī)定,出租車服務設施配置必須符合管理部門規(guī)定。因此,交通主管部門依法對手機召車軟件在出租車行業(yè)中的應用進行監(jiān)管和規(guī)范,以維護乘客和駕駛員的合法利益。
此外,深圳交委透露,目前客運交通管理局正在加緊研究手機軟件等第三方服務機構的接入標準和管理規(guī)范,并在此基礎上推動手機召車、網絡召車等新興服務方式的應用。
召車軟件公司表示:愿隨時改進軟件、接受監(jiān)管
針對深圳市交委的舉措,北京某技術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希望與政府建立有效的溝通、合作機制。如果軟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他們愿意隨時進行調整并接受監(jiān)管。她表示,在深圳對軟件“下禁令”引起關注后,公司正“和相關管理部門進行密切溝通,不便做出其他回應!
也有相關軟件公司負責人分析,叫停的主要原因在于電召軟件中“加價”、“司機‘發(fā)展’司機”的模式,會影響市場秩序。特別是黑車可能會因為沒有準入門檻的限制而進入市場。
“我們實際上會對注冊司機進行嚴格的人工審核!痹撠撠熑吮硎荆八緳C雖然可以自行免費下載軟件,但是如果沒有經過審核,軟件接收不到乘客信息,是無法使用的!
夏師傅說,他在手機應用商店上下載“嘀嘀打車”后,還需要上傳自己的證件信息、照片等才能使用。同樣使用打車軟件的出租車司機胡師傅則認為,軟件中可以對司機和乘客評分,用信譽來規(guī)范彼此行為,“有三個差評,我的賬號就不能再使用了!
至于加價,深圳市民王先生表示,出租車打表,價格透明,是規(guī)定秩序,必須執(zhí)行。但如果自己真是有急事,也會考慮加價。
還有觀點認為,北京、上海出租車預約服務也需繳納一定的費用!芭c其禁止,不如制定相關標準進行管理,費用多少是可以評估的!背丝蛷埮空f。
禁令背后:市場需求無法回避,統(tǒng)一電召平臺上線無期
據了解,2010年,深圳市交委曾提出要統(tǒng)一全市出租車電召平臺,時隔3年,深圳統(tǒng)一電召平臺卻未按計劃如期上線。這種形勢下,手機召車軟件服務正當其時。
對于此次深圳交委叫停正在蓬勃發(fā)展的手機軟件打車服務,廣東深亞太律師事務所律師徐黎明認為,這是一種變相的行政處罰行為。該行為是否合理,需要交委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打車軟件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出租車服務市場。
上海大學社會學專家胡申生此前接受采訪時表示,類似的軟件有其需求性,但技術的研發(fā)需建立在正規(guī)化的前提上,以免擾亂社會正常秩序。
業(yè)內人士表示,即便存在擾亂市場的嫌疑,有關部門也不應如此武斷地用行政手段來干擾市場行為。在統(tǒng)一電召平臺不知何時上線、沒有完善的電召替代方案之前,政府部門禁止使用打車軟件,處理方式未免太過簡單粗暴。
不過,也有打車軟件已經獲批試點。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透露,該公司于兩個月前向深圳交委申請了在電動出租車上做電召試點并已獲批。因此,“此次禁令對電動出租車司機并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