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末,蘋果和三星在美國加州圣何塞地區(qū)法院的一項專利侵權訴訟做出判決。陪審團認為,三星侵犯了蘋果的多項專利,應向蘋果賠償1.196億美元。盡管蘋果勝訴,但這一賠償數(shù)額遠低于蘋果尋求的22億美元。
陪審團認為,三星的所有設備都侵犯了蘋果的“647”數(shù)據(jù)探測專利,但三星關于“959”通用搜索和“414”后臺同步技術專利的辯護取得了成功。而關于“721”滑動解鎖專利,陪審團的意見不一,最終只有部分三星設備被認為侵犯了這一專利。
這是蘋果在加州對三星發(fā)起的第二次重要的專利侵權訴訟。在這起訴訟中,蘋果指控三星侵犯其5項專利。這些專利覆蓋了滑動解鎖、通用搜索和數(shù)據(jù)探測技術。蘋果尋求總額21.9億美元的損失賠償和專利授權費,而三星則認為這一數(shù)字“過分夸大”了這些專利的價值。
三星隨后也對蘋果提出反訴,并列出了該公司持有的5項專利。不過,最終只有其中兩項專利的侵權訴訟進入了庭審階段。三星尋求不到700萬美元的損失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