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月14日晚間消息,針對蘋果公司(以下簡稱“蘋果”)的起訴,愛立信今日發(fā)起反擊,向美國德州東區(qū)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還愛立信一個公道。
蘋果的每一部智能手機和支持通信功能的平板電腦都使用了愛立信的專利技術。但是,兩家公司之前簽署的授權協(xié)議已經到期。雖然已談判近兩年的時間,但到目前為止雙方尚未達成新協(xié)議。
美國時間本周一,蘋果向美國加州北區(qū)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愛立信在LTE技術專利上收取了過高的專利費。蘋果認為,愛利信的專利對于該公司移動設備的高速聯網技術來說并非必要專利。
但蘋果同時也表示,如果法庭將這些專利判為必要專利,并判定蘋果侵權,蘋果希望法院能給出一個合理的價格。
今日,愛立信在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稱,希望法院來裁定,愛立信對相關專利的授權是否適用于“公平、合理、無歧視”原則(FRAND)。
適用于FRAND范疇的專利屬于必要專利(SEP),意味著這些專利十分必要,愛立信必須要以合理的價格授權給任何一家公司。
據悉,愛立信每年在研發(fā)領域的投資超過50億美元。目前是行業(yè)內最廣泛的專利持有者之一,在全球擁有35000多項專利。2013年,愛立信的知識產權營收為106億瑞典克朗(約合13.1億美元)。
愛立信首席知識產權官卡希姆?阿法拉赫(Kasim Alfalahi)稱:“我們希望能與蘋果達成互惠互利的解決方案。蘋果是我們的重要合作伙伴,我們希望繼續(xù)與其合作。全球范圍內的技術共享已經推動了移動產業(yè)的成功,讓新興的競爭對手快速打造出成功的業(yè)務。對我們而言,從這些受益企業(yè)獲得合理的補償是理所當然的!
阿法拉赫還稱:“我們曾試圖簽署新的授權協(xié)議,但現在需要第三方來幫助!(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