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qū)政府電訊管理局23日公布,電訊管理局局長已根據(jù)《電訊條例》合并收購條文,同意私有化電訊盈科有限公司的建議。
電訊管理局發(fā)言人表示,電訊管理局局長認為有關的私有化建議不會或并不可能會具有大幅減少香港電訊市場競爭的效果,因此同意有關私有化建議。
電訊盈科于2008年11月4日公布,其兩名主要股東盈科拓展(由李澤楷管控)和網(wǎng)通建議把公司私有化。截至2008年11月4日,盈科拓展和網(wǎng)通分別持有電訊盈科已發(fā)行股本的22.54%和19.84%,其他由李澤楷管控的公司共持有5.2%股本,電訊盈科其余52.42%的股本則由公眾所持有。若電訊盈科股東批準有關私有化建議,李澤楷的權益將會持有電訊盈科66.67%股本,網(wǎng)通將會持有33.33%股本。
電訊盈科于2008年11月26日向電訊管理局局長提交正式申請書,根據(jù)《電訊條例》合并收購條文就有關私有化建議向電訊管理局局長申請事先同意。有關該項申請的公眾咨詢在12月15日結束。(林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