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群發(fā)短信詐騙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本報訊 (記者王納 通訊員謝婷)也許你每天看到手機上幾條“把錢直接打入某銀行賬號,賬戶名某某”的短信,會一笑置之,但是這種海量的欺騙短信卻往往能碰巧遇上一些粗心大意的受害者。近日,深圳一名男子就靠群發(fā)這種短信進行詐騙,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以罰金10萬元。這名男子在短短4個月內,騙得65萬元巨款。
經福田法院審理查明,從4月起,25歲的山東男子劉某伙同其老鄉(xiāng)李某(在逃)利用電腦通過手機群發(fā)詐騙短信,騙人將錢款轉入短信指定的賬號內。劉某伙同他人詐騙11名被害人共計人民幣65萬余元。其中最多一筆款項高達40萬元。被害人王某的哥哥曾向他借錢,隨后他就收到一條轉賬短信。王某以為是其哥哥的賬戶,就直接往該賬號匯了40萬元,后經核實才得知被騙。
在法庭上劉某供稱,他是大學本科畢業(yè),他們最初使用四部手機發(fā)送轉賬信息,沒想到真有人轉錢進來,便連接100部手機,通過在外面買的群發(fā)軟件配置在電腦里,將虛假的短信息發(fā)送到全國各地的手機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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