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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CBSC訊12月25日消息,就近日媒體報道中提到的中興通訊被法院列入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事宜,中興通訊回應稱,系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的正常商業(yè)糾紛,并非失信被執(zhí)行。
25日下午,新京報在報道中提到,新京報記者從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立案,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被執(zhí)行人名單,執(zhí)行標的為3187.13萬元。
中興通訊在25日晚間回應稱:自2008年起至今,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發(fā)生多起系列糾紛案件,相關進展均在公司半年報、年報中有詳細的披露。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屬正常商業(yè)糾紛,并非失信被執(zhí)行。
以下為中興通訊回應:
就近日媒體報道中提到的中興通訊被中建五局申請強制執(zhí)行的事宜,系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的正常商業(yè)糾紛,并非失信被執(zhí)行。
自2008年起至今,中興通訊與中建五局發(fā)生多起系列糾紛案件,相關進展均在公司半年報、年報中有詳細的披露。此次被申請執(zhí)行的案件是其中一起中建五局訴中興通訊的案件,自2009年起歷經一審、二審、再審,法院于2017年12月11日做出再審終審判決,判決要求公司支付未付的工程款1449余萬元人民幣、對方的窩工損失286余萬元人民幣及利息等,同時判決中建五局返還中興通訊保函2015萬元人民幣及利息。鑒于上述判決雙方互負支付義務,且該案涉及的其它幾起中止審理的案件在該案判決后重新恢復審理,公司與中建五局一直在就案件和解進行溝通,中建五局并未在判決生效后立即申請執(zhí)行。
針對此案件的執(zhí)行申請,公司已于2018年12月24日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執(zhí)行異議。目前雙方仍在友好協(xié)商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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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訊(記者 趙毅波 馬婧)12月25日,記者從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獲悉,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2月17日立案,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被列入被執(zhí)行人名單,執(zhí)行標的為3187.13萬元。記者就此事致電中興通訊董秘辦,對方稱需要去了解一下情況。
天眼查數(shù)據顯示,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1月,法定代表人為李自學。公司官網顯示,中興通訊是全球領先的綜合通信解決方案提供商,成立于1985年,是在香港和深圳兩地上市的大型通訊設備公司。
中興通訊發(fā)布的今年第三季度未經審計財務報告顯示,營收約為193.32億元,同比下降14.34%;歸屬上市公司普通股股東凈利潤為5.64億元,同比下降64.98%,扣非后凈利潤約為1.20億元,同比增長13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