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 窩 移 動 電 話 已 成 為 世 界 范 圍 內(nèi) 的 一 項 非 凡 成 功 之 作, 其 發(fā) 展
如 此 迅 速 以 致 業(yè) 務 需 求 遠 遠 超 過 了 原 先 的 預 測。 大 多 數(shù) 情 況 下,
經(jīng) 營 者 只 限 定 在 一 個 固 定 頻 段 上, 幾 乎 無 望 增 加 頻 譜 而 原 來 的 模
擬 技 術 也 不 能 加 以 擴 展 跟 上 需 求 的 發(fā) 展。 較 新 的 技 術 具 備 了 頻 譜
的 更 有 效 利 用 以 及 為 用 戶 提 供 改 善 的 安 全 性 和 更 多 的 便 利。 即 使
如 此, 分 配 給 這 些 新 技 術 的 頻 段 常 常 與 老 技 術 所 用 的 重 疊,這 使 得
轉 移 策 略 復 雜 起 來。
傳 統(tǒng) 上 歐 洲 使 用 900 MHz 頻 段 而 北 美 使 用 800 MHz 頻 段。多 數(shù) 亞 洲 國
家 同 時 使 用 兩 個 頻 段。歐 洲 900 MHz 分 配 頻 率 的 主 要 模 擬 標 準 是 全
接 入 通 信 系 統(tǒng) (TACS), 雖 然 某 些 歐 洲 國 家 使 用 其 它 標 準 GSM 是 900
MHz 頻 段 的 一 種 數(shù) 字 系 統(tǒng), 已 為 歐 洲 采 用 為 共 同 標 準 并 在 世 界 上
許 多 其 它 國 家 使 用, 提 供 了 非 常 有 用 的 漫 游 設 備。 此 外, GMS 標 準
已 用 于 1800 MHz (DCS 1800)。 一 些 國 家 正 建 立 獨 立 的 1800 MHz 網(wǎng) 而 另 一
些 正 試 圖 用 此 頻 段 增 加 其 GSM 容 量。 因 為 在 兩 個 頻 段 上 使 用 相 同
協(xié) 議, 現(xiàn) 在 越 來 越 普 遍 使 用 GMS-900 和 GSM-1800 這 些 術 語 而 不 用 GSM
和 DCS 1800。
在 1800 MHz 上 高 級 移 動 電 話 網(wǎng) (AMPS) 是 占 優(yōu) 勢 的 標 準。 從 AMPS 轉
移 到 IS-88 NAMPS、IS-54 US-TDMA 和 IS-95 CDMA 是 可 能 的。NAMPS 是 高 容 量
模 擬 /數(shù) 字 混 合 系 統(tǒng), 用 10KHz 信 道 代 替 通 常 的 30KHz AMPS 信 道。
US-TDMA 和 CDMA 均 為 數(shù) 字 式。 雖 然 一 度 期 望 CDMA 會 成 為 主 要 的 數(shù) 字
技 術, 但 是 也 對 1900 MHz 作 了 分 配, 許 多 經(jīng) 營 者 正 在 此 頻 率 上 使 用
GSM: 即“個 人 通 信 系 統(tǒng) (PCS)” 網(wǎng) 絡。
日 本 有 其 自已 獨 特 的 頻 率 分 配, 在 用 的 兩 個 不 同 的 模 擬 技 術 有
PDC 數(shù) 字 系 統(tǒng)。CDMA 也 正 由 日 本 用 于 容 納 每 月 大 于 一 百 萬 用 戶 的 增
長 率。
選 擇 轉 移 技 術 幾 乎 完 全 是 目 前 使 用 頻 段 的 作 用。 所 有 的 跡 象 表
明 在 可 預 見 的 將 來 GSM、CDMA 和 PDC 將 是 主 要 的 數(shù) 字 蜂 窩 技 術。 摩 托
羅 拉 公 司 是 唯 一 提 供 所 有 三 種 技 術 設 備 的 制 造 商。
轉 移 的 考 慮
一 旦 選 定 一 種 新 技 術, 有 幾 個 問 題 在 計 劃 轉 移 時 要 加 以 考 慮。
例 如, 系 統(tǒng) 提 供 模 擬/數(shù) 字 雙 模 式 能 力 的 策 略 明 顯 不 同 于 只 有 一 單
獨 系 統(tǒng) 的 情 況 。 在 所 有 情 況 下, 新 網(wǎng) 必 須 在 播 送 條 件 下 建 立 和 優(yōu)
化 然 后 再 作 商 業(yè) 應 用。 在 早 已 占 用 頻 段 上 優(yōu) 化 一 個 新 系 統(tǒng), 只 可
能 在 夜 間 和 周 末 使 新 系 統(tǒng) 播 送。
必 須 建 立 啟 動 新 系 統(tǒng) 所 需 之 頻 譜。 如 果 要 用 頻 段 不 同 于 老 系 統(tǒng)
所 用 的 就 沒 有 困 難, 如 果 現(xiàn) 有 模 擬 系 統(tǒng) 未 處 于 滿 負 載 狀 態(tài) 那 么 也
能 安 裝 和 優(yōu) 化 新 的 系 統(tǒng) 而 不 對 性 能 或 容 量 產(chǎn) 生 影 響。 但 是 一 般 的
情 況 是 頻 段 早 已 為 模 擬 系 統(tǒng) 全 部 占 用。 這 時, 必 須 對 如 何 為 新 蜂
窩 建 立 頻 譜 作 出 選 擇。 最 簡 單 的 選 擇 是 從 現(xiàn) 有 分 配 中 移 出 新 系 統(tǒng)
所 需 的 頻 譜 并 接 受 模 擬 系 統(tǒng) 的 較 高 阻 塞。 這 是 網(wǎng) 絡 經(jīng) 營 者 應 仔 細
考 慮 的 得 失, 這 會 嚴 重 影 響 現(xiàn) 有 用 戶 的 滿 意 度。
用 傳 統(tǒng) 方 式 建 立 所 需 頻 譜 也 是 可 能 的, 例 如 分 割 小 區(qū) 或 增 加“熱
點 微 小 區(qū)”。 一 般 這 類 小 區(qū) 的 擴 展 用 于 增 加 系 統(tǒng) 容 量, 因 為 增 加 的
小 區(qū) 可 使 頻 率 復 用 更 有 效。 不 過 這 種 情 況 下, 小 區(qū) 分 割 或 微 小 區(qū)
用 來 為 新 系 統(tǒng) 建 立 一 獨 立 的 頻 段 而 不 是 增 加 用 戶。
如 果 正 在 安 裝 的 新 系 統(tǒng) 是 雙 模 式 的, 也 能 使 用 一 種 稱 為“預 負
載” 技 術。 用 此 種 技 術 要 備 有 雙 模 式 手 持 機, 使 用 戶 能 使 用 老 的 系
統(tǒng) 直 到 切 換 時 刻, 緊 接 著 立 即 使 用 新 系 統(tǒng)。
預 負 載 需 要 仔 細 計 劃 并 且 該 系 統(tǒng) 在 商 業(yè) 業(yè) 務 前 不 必 使 用 新 模
式 就 能 優(yōu) 化 新 的 系 統(tǒng)。 AMPS 網(wǎng) 轉 入 NAMPS 就 是 預 負 載 的 例 子。 鑒 于
摩 托 羅 拉 公 司 AMPS 電 話 五 年 多 來 已 具 備 NAMPS 能 力, 所 以 在 AMPS 系
統(tǒng) 中 早 已 有 了 NAMPS 的 自 然 預 負 載。
分 立 的 網(wǎng) 絡
最 難 掌 握 的 轉 移 發(fā) 生 在 兩 個 網(wǎng) 實 際 上 完 全 分 開 但 又 共 用 同 一
頻 譜 的 情 況: 這 大 部 分 發(fā) 生 在 完 全 占 滿 TACS 頻 段 的 GSM 網(wǎng), 在 歐 洲
是 普 遍 現(xiàn) 象。 假 如 向 GSM 提 供 某 一 籽 頻 譜, 允 許 GSM 開 通 業(yè) 務 時 不
對 現(xiàn) 有 TACS 系 統(tǒng) 產(chǎn) 生 嚴 重 影 響, 那 么 這 種 轉 移 就 更 為 順 利。
GSM 系 統(tǒng) 最 少 需 要 2.4 MHz, 以 便 用 單 一 的 GSM 按 4× 3 的 頻 率 復 用
方 式 啟 動 業(yè) 務。 在 困 難 的 射 頻 環(huán) 境 中, 啟 動 要 增 加 到 3.2 MHz 或 更
多。 由 于 這 對 初 始 部 署 是 相 當 多 的 頻 譜, 在 GSM 引 入 后 會 對 TACS 的
功 能 產(chǎn) 生 重 大 影 響。
有 一 種 策 略 已 成 功 應 用 到 TACS 到 GSM 的 轉 移, 就 是 向 目 前 TACS 用
戶 中 的 很 大 一 部 分 出 售 或 提 供 GSM 電 話。 可 以 制 定 有 吸 引 力 的 折
價 供 機 以 鼓 勵 早 買 GSM 電 話。 用 戶 在 系 統(tǒng) 變 換 前 得 到 GSM 電 話, 但
可 在 切 換 那 個 晚 上 之 前 使 用 TACS 電 話。 下 一 天 就 用 GSM 電 話, 對 那
些 早 已 有 了 GSM 單 元 的 用 戶 就 不 再 提 供 TACS 服 務 了。 用 戶 利 用 歸 屬
位 置 登 記 (HLR) 或 者 交 換 機 的 創(chuàng) 建 路 由, 在 轉 入 GSM 時 仍 能 保 持 他
或 她 的 現(xiàn) 有 模 式 的 號 碼。
新 的 GSM 系 統(tǒng) 的 優(yōu) 化 可 能 特 別 具 有 挑 戰(zhàn) 性, 因 為 它 需 要 大 的 起
始 頻 譜。 GSM 系 統(tǒng) 可 在 夜 間 和 周 末 接 通, 此 時 TACS 系 統(tǒng) 負 載 輕, 這
樣 部 分 TACS 系 統(tǒng) 可 暫 時 撤 出 服 務。
1994 年 到 1996 年 期 間, 和 記 電 信 公 司 在 香 港 成 功 地 完 成 了
TACS-GSM 的 轉 移。 可 供 使 用 的 7.5 MHz TACS B 頻 段 已 完 全 占 用, 沒 有 籽
頻 譜 供 GSM, 因 此 初 始 轉 移 需 要 3.2 MHz 去 啟 動 GSM。 在 切 換 前, 向 一
部 分 用 戶 提 供 了 GSM 電 話, GSM 電 話 在 商 用 業(yè) 務 第 一 天 就 使 用 了。
隨 著 切 換, 遺 留 的 TACS 轉 入 GSM, 直 到 1996 后 TACS 系 統(tǒng) 完 全 關 閉, 給
GSM 系 統(tǒng) 留 下 了 所 有 7.5 MHz 的 頻 譜。
相 反, 在 英 國 的 兩 家 GSM 運 營 公 司 (Cellnet 和 Vodafone 公 司) 已 有 五
年 一 直 與 GSM 同 時 運 行 TACS, 計 劃 到 下 一 世 紀 才 停 止。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GSM 網(wǎng) 的 資 費 比 TACS 的 更 具 吸 引 力, 隨 著 手 機 價 格 給 予 貼 補 用
戶 已 逐 漸 從 一 個 系 統(tǒng) 轉 入 另 一 系 統(tǒ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