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公司認為,前述解聘董秘的理由充分、合理!鄙虾=鹆昊睾瘡娬{(diào)。
陳浠 深圳報道
2月7日,針對上交所前一日所發(fā)問詢函(詳見本報2月7日《金陵董秘三上書反對被輪崗 上交所追問擬解聘理由》),上海金陵(600621.SH)回函稱,董秘陳炳良因工作變動,提議免去其公司董秘職務,這是公司干部任用和管理過程中正常的人事調(diào)動;通過對公司董秘的正常調(diào)整和交流,有利于公司董秘隊伍建設,進一步規(guī)范公司運作,加強公司與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聯(lián)系和溝通
此外,上海金陵將于2月12日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審議《關于免去陳炳良先生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的議案》。
“工作調(diào)動并不能成為解聘公司董秘的理由,臨時董事會會議的議案內(nèi)容已經(jīng)直接違反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陳炳良2月7日表示。
據(jù)《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08年修訂)》第3.2.9條,上市公司解聘董事會秘書應當有充分的理由,不得無故將其解聘。董秘被解聘或者辭職時,公司應該及時向上交所報告,說明原因并公告。但對于“充分的理由”,上述規(guī)則并未作詳細解釋。
上海金陵2月7日發(fā)給上交所公司管理部的回函稱,“對于擬免去陳炳良先生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一事,日前,公司已分別向貴部和上海證監(jiān)局作了專項匯報。”“公司認為,前述解聘董秘的理由充分、合理!鄙鲜龌睾瘡娬{(diào)。
記者獲得的上海金陵第七屆董事會臨時會議(2012—1)議案《關于免去陳炳良先生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的議案》中表述,“鑒于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現(xiàn)任董事會秘書陳炳良先生因工作變動,擬免去陳炳良先生公司董事會秘書職務!
“因工作變動”這一解釋,與1月9日廣電電子(600602.SH)公告中解釋原董秘胡之奎離職的原因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議案稱,“關于在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擬指定公司董事徐民偉先生代行董事會秘書的職責。公司將盡快確定董事會秘書人選!
此前,上海金陵大股東華鑫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2011年12月23日發(fā)給上海金陵的函件中稱,“推薦胡之奎任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但該函件隨后被收回。
記者還獲知,關于召開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臨時會議(2012—1)的通知已發(fā)給各董事會成員。
對上述內(nèi)容,截至截稿,記者未能從上海金陵公司方面獲得相關回應。7日,該股收報4.39元,跌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