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產業(yè)網訊】3月5日,商務部發(fā)布2012年第8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韓國LS電線株式會社和株式會社OPTOMAGIC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案發(fā)起傾銷及傾銷幅度期中復審調查。
本次期中復審調查的審查期間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正常情況下,本次調查于2013年3月5日前結束。商務部表示,本次期中復審被調查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90011000。該稅則號項下的其他型號的光纖及光導纖維束及光纜不在本案調查范圍之內。涉案金額約為2000萬美元。
2010年,商務部曾裁定一起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案傾銷案。目前尚不清楚兩案之間是否存在關聯。
2010年3月19日,商務部調查機關收到江蘇法爾勝光子有限公司、烽火藤倉光纖科技有限公司、富通集團有限公司、江蘇亨通光纖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中住光纖有限公司和中天科技光纖有限公司代表國內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產業(yè)提交的反傾銷調查申請,申請人請求對原產于美國和歐盟的進口非色散位移單模光纖進行反傾銷調查。調查機關于2011年2月9日發(fā)布初裁公告,認定被調查產品存在傾銷,國內產業(yè)受到了實質損害威脅,且傾銷與實質損害威脅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