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記者:周瞰
電信運營商在骨干網和增值業(yè)務的中間地帶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而且這部分壟斷并沒有行政根據和自然壟斷上的根據,但反壟斷專家根據法律,形成了懸置市場壟斷本身的共識,而把反壟斷目標鎖定在下面說的壟斷行為上。
去年11月份,央視《新聞30分》報道稱,國家發(fā)改委正在調查中國電信和中國聯(lián)通涉嫌寬帶接入領域壟斷問題,一石激起千層浪,電信運營商的壟斷問題再次成為大眾關注的焦點。在剛剛舉辦的兩會上,寬帶問題也成為代表之間的熱點話題。但是不了解反壟斷的人有一個誤解,把發(fā)改委針對電信運營商的反壟斷,當作反壟斷的全部,甚至是壟斷的全部,事實上,發(fā)改委調查中國電信、中國聯(lián)通價格壟斷行為所涉及的壟斷,只是電信壟斷冰山上的一角,而且是很小的一角。在目前的反壟斷調查范圍之外,影響中國互聯(lián)網寬帶發(fā)展的電信壟斷,還有許多表現。
在價格壟斷行為之外,電信還有哪些方面的壟斷呢?要弄清這個問題,首先需要對壟斷進行分類。壟斷有三個主要層次,一是壟斷狀態(tài),即是不是壟斷,壟斷本身違不違法。二是壟斷行為(即一不違法,但通向一的行為違法)。三是妨礙競爭等(一和二不違法時,對合法的一和二進行濫用而違法)。第三個問題,限于篇幅從略。以下分別來看前兩種壟斷:
一、電信運營商在“壟斷狀態(tài)”層面的壟斷問題
壟斷狀態(tài),可以簡單理解為是否壟斷。除了看市場份額外,還有相關市場的判定。例如在此次反壟斷調查中,就遇有這個問題,要對電信南北拆分進行相關認定。處于壟斷狀態(tài),與壟斷違法、反壟斷是不同概念。因為還有雖然壟斷,但不違法;或即使不違法,壟斷要不要反的問題。具體可分為以下三類:
1、行政壟斷
行政壟斷是指政府通過行政保護形成的壟斷。政府給予中國電信、中國聯(lián)通的行政性保護形成的壟斷,一共有四類,包括,國際出入口的壟斷,網間結算的壟斷,基礎運營商壟斷,電話線壟斷四類。
行政壟斷與壟斷違法是什么關系?前段時間的辯論中,許多電信專家認為壟斷如果是行政保護形成,就不可能違法。這是典型的法盲意識。經過這次反壟斷專家普法,人們逐漸認識到,行政壟斷與反壟斷法之間存在矛盾是可能的;當發(fā)生矛盾時,不僅要判斷法大還是權大這種問題,還要在法律之間進行權的比較(例如,上位法管下位法,法比條例大)?傊,沒有法盲們想的那么簡單。
行政壟斷要不要反,有不同取向。比較極端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家認為,所有市場形成的壟斷可以不反,反壟斷主要是反行政壟斷。但對更多人來說,反壟斷反的不是行政壟斷。國際出入口的壟斷,就根本不算反壟斷的議題。這種壟斷是允許存在的。例如這次發(fā)改委反壟斷,就不涉及反行政壟斷問題。
2、自然壟斷
在行政和政策性的壟斷中,還包括一類自然壟斷。例如電話線的壟斷。
從網絡經濟自身發(fā)展規(guī)律看,自然壟斷具有技術上的合理性。傳統(tǒng)的自然壟斷一般不違法,反這種自然壟斷會帶來社會成本的提高,因此也不是反壟斷的主要對象。
但是在互聯(lián)網作用下,目前正在形成一種新壟斷競爭市場結構,表現為平臺壟斷與增值業(yè)務競爭的雙邊互補結構。中國電信的互聯(lián)網接入壟斷,在很大程度上發(fā)生在IDC平臺上,是一種平臺壟斷。這是新出現的問題,在原有的行政和政策性壟斷考慮之外。對平臺壟斷要不要反,國內外意見都有較大分歧。我們的觀點是,應本著網業(yè)分離的總的原則,對待平臺壟斷;并且根據市場成熟程度和產業(yè)整體利益最大化,分別對待。也就是說,既要考慮自然壟斷在資源配置上的初次配置效率,也要考慮其二次配置(如對增值業(yè)的)效率。
3、市場壟斷
市場壟斷是在競爭中形成的壟斷。包括在公平競爭和不公平競爭中形成的市場壟斷。例如電信運營商在ISP上的形成的壟斷,在互聯(lián)網接入服務上形成的壟斷(例如靠接入條件壟斷形成的服務壟斷)等。
對于公平競爭條件下形成的市場壟斷,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并不一定反對。例如當年中國電信搞垮了瀛海威等所有上百家民營ISP,雖然形成了在ISP上的市場壟斷。但畢竟不是用行政手段實現,政府沒有支持它去壟斷,也沒有反對它去壟斷,電信運營商主要通過基礎設施建設和降價等規(guī)模經濟手段實現了對ISP的市場壟斷。對于這類壟斷,像微軟、谷歌的壟斷一樣,要不要反,歐美就有很大分歧,甚至美國世紀末與世紀初反壟斷政策也有很大差異?偟内厔荩磥聿环吹穆曇粼絹碓酱。原因這里不展開。
對于不公平競爭條件下形成的市場壟斷,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guī)制思路是不一樣的。對反壟斷法來說,市場壟斷本身如果合法,是不反對的,要反的是下面說的壟斷行為等;但對反不正當競爭法來說,不管壟斷本身是否合法,哪怕壟斷行為合法,還有一個反不正當行為的問題。在法律之外,即使壟斷行為和競爭行為都不違法,還有其它考量(如創(chuàng)新和消費者權益)可能導致反壟斷。發(fā)改委在此次反壟斷調查中,對互聯(lián)網接入壟斷,實際上就繞過去了。也就是說,雖然在我們看來,電信運營商在骨干網和增值業(yè)務的中間地帶形成了事實上的壟斷,而且這部分壟斷并沒有行政根據和自然壟斷上的根據,但反壟斷專家根據法律,形成了懸置市場壟斷本身的共識,而把反壟斷目標鎖定在下面說的壟斷行為上。
二、電信運營商在“壟斷行為”層面的壟斷問題
壟斷行為,具體來說,又分成三大類,分別由三個部門處理:商務部負責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發(fā)改委負責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xié)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zhí)法。
1、價格壟斷行為
這個不必多說,大家都看到了。價格歧視是價格壟斷行為中最主要的一種。價格壟斷行為除了價格歧視外,與之并列的還有掠奪性定價、捆綁銷售等。有上述這些行為,不一定就算壟斷行為違法,因為還有壟斷行為不違法的情況。我們看到,除了價格歧視外,電信運營商同樣存在著其它價格壟斷行為,只是這次沒有作為調查重點而已。
2、經營者集中行為
這主要是指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表現在行為上,如并購及控制。這里的控制,判定上較難把握。電信運營商有沒有通過控制造成集中的行為呢?直覺上感覺是有的。在實際中,我們看對許多受害的競爭企業(yè),對電信運營商敢怒而不敢言,大家想一想是因為什么?這就是市場被控制的結果。在這方面,電信壟斷十分有中國特色。表現在,從業(yè)者從事許多在各國條件下都合法的業(yè)務,在中國卻像做賊一樣,行業(yè)存在著潛規(guī)則。有專家指出,“只要經營者之間形成了控制與被控制的關系,一方能夠在實際上決定或決定性地影響另一方在市場競爭中的地位,就應當納入到反壟斷審查的范疇中來”,是有針對性的。
3、壟斷協(xié)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競爭
這包括合謀、拒絕交易、拒絕許可等。在電信業(yè)也是普遍存在,有些甚至是明目張膽進行的。
典型的合謀行為例如,原中國電信和中國網通,2007年決定雙方停止在非主導區(qū)域的所有項目投資;雙方在對方領域停止發(fā)展公眾用戶,甚至停止發(fā)展新的企業(yè)政府客戶。這一合謀使電信南北拆分不僅沒有起到電信競爭作用,反而造成了電信用戶的南北業(yè)務互聯(lián)互通要交雙費錢的惡劣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