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申請私人住宅用戶寬帶,轉(zhuǎn)手卻賣給單位使用,以合同詐騙的手段從中牟利。日前,閔行法院以合同詐騙罪和向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判處上海昌雄網(wǎng)絡(luò)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林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2006年6月至2007年10月,胡林謊稱公司為中國電信上海分公司寬帶業(yè)務(wù)代理商,誘使13家單位口頭或簽訂寬帶接入?yún)f(xié)議,隨后持偽造的身份證向電信部門申請私人寬帶再移給上述單位使用,從中騙取差價17.45萬元,并造成電信公司損失34.9萬余元。此后又采取同樣手段,騙取6家單位8.5萬余元。去年3月23日,胡林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
法院認為,胡林騙取公私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還為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予他人賄賂,構(gòu)成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因其主動交代行賄事實,故減輕處罰。顧文劍 楊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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