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據(jù)《河南法制報》報道 河南省日前出臺《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其中規(guī)定,如給別人發(fā)黃段子進行騷擾,發(fā)1次可被拘留5日,如果發(fā)3次則可被拘留10天,并處罰金500元。
《標準》明確,3次以上(含3次)為多次;3人以上(含3人)為多人。
針對原規(guī)定中并無明確何為情節(jié)較重,發(fā)一次黃段子能不能追責的疑問,《標準》明確規(guī)定,3次以上(含3次)發(fā)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為情節(jié)較重,這種情況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標準》還規(guī)定,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標準》規(guī)定,不經他人同意,就將別人的照片公布在網上,如果再制造“艷照門”事件,則要接受10日拘留并處500元罰金的處罰。按照規(guī)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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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澤縣:
1個月開480個會反“葷段子”
本報訊 據(jù)《人民日報》報道日前,河北深澤縣紀委發(fā)出通知,嚴禁利用手機編輯、留存、傳播低俗信息,違者將被追究責任,其單位領導也將被追究連帶責任,特別典型的還要公開曝光。
這份通知寫到,部分黨員干部對低俗信息的危害還沒有引起高度重視,甚至還熱衷于低俗信息的編輯、留存、傳播。低俗信息不僅毒害人的心靈、渙散人的思想,而且侵蝕道德意識,已成為滋生不道德行為甚至是腐敗的溫床。為徹底杜絕低俗信息的傳播,從7月10日開始,深澤在全縣黨員中開展了“低俗信息危害之我見”專題討論活動,截至目前,已召開專題討論會480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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