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兒童禁手機不能“一刀切”
有人提議“12歲以下禁用手機當立法”。此言用意雖好,但有些欠妥。您說,萬一犯了此法,是罰孩子呢還是判家長?學校和電信部門是不是也有連帶責任?
家有“小鬼”,深知手機黃信和游戲?qū)⒆佑泻o益。但如果立法,執(zhí)法卻要酌情,是否有失法律嚴肅性呢?其實,解決此事可另尋他法,比如日本就專門設計了兒童手機,形似玩具,功能簡單,甚至按鍵直接是“爸爸”、“媽媽”和“接聽”。電信部門也可以開通“娃娃號段”呀,話費低些,除了親人和師友的指定號碼之外一概屏蔽。既解了對孩子的掛念之苦,又安全人性化,一準兒受歡迎。
孟浩強/文并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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