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經(jīng)歐盟委員會調(diào)查認定,蘋果在愛爾蘭涉嫌非法逃稅131億歐元(約合149億美元),歐盟委員會認為,蘋果必須要將該部分稅金返還給愛爾蘭政府。于是對蘋果公司提起訴訟。
最近,這一案件終于落下帷幕,蘋果公司獲得勝訴。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歐盟總法院”(General Court),稱歐盟委員會未能證明愛爾蘭與蘋果的稅收安排是非法的國家援助,沒有在法律證據(jù)證明蘋果涉嫌非法逃稅。
歐盟反壟斷專員瑪格麗特·維斯特格(Margrethe Vestager)今日表示,雖然法院推翻了歐盟委員會對蘋果公司作出的補繳稅款決定,但她仍將繼續(xù)跟蹤調(diào)查,打擊個別歐盟國家為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不公平稅收優(yōu)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