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陳海燕 日前,陳先生丟失了手機,在撥通手機后,接電話的男子要求陳先生在其銀行卡中存入1500元才肯返還手機,這一要求遭到陳先生拒絕。警方稱,雖然可以通過監(jiān)控通話找到持手機者,但因監(jiān)控成本高而無法實施。
丟失:游泳歸來手機不見
陳先生說,5月4日下午4點左右,他把裝有手機的挎包放在大亞灣南海度假村海邊的沙灘上,就和幾個同事去海里游泳了。約6點左右,陳先生上岸發(fā)現(xiàn)包里的手機不見了。隨后,陳先生用同事手機撥打自己的電話,撥通后被對方掐斷,此后關(guān)機。晚上8點左右,陳先生的一名不知情的同事?lián)艽蜿愊壬碾娫挄r撥通了,接電話的男子稱,他無意間撿到了陳先生的電話,可以還給陳先生,讓陳先生與他聯(lián)系。
意外:撥通電話對方要錢
陳先生撥打了自己的號碼,一名自稱姓曹、在大亞灣區(qū)響水河工作的男子稱,他是無意間撿到陳先生的手機!八f可以還給我,但是因急需用錢,讓我給他1500元!标愊壬f,自己答應(yīng)給300元的報酬,但遭到該男子拒絕。5月5日上午,陳先生再次致電曹姓男子,稱可以拿出1500元交換手機,但要面談。但曹某拒絕見面,要求機主存入1500元到其銀行卡中,并提供了一個名叫“黃斯明”的銀行賬戶,稱到賬后才能返還手機。因難以相信對方一定會歸還手機,陳先生拒絕了曹的要求。
警方:監(jiān)控成本高無法實施
此后陳先生報警。但大亞灣警方表示,由于目前不能肯定手機被偷,而且該案也不是要案,雖然在手機處于開機狀態(tài)下可以通過監(jiān)控通話找到持手機者,但因成本太高無法實施監(jiān)控。
律師說法
索要錢財屬敲詐勒索
廣東尚典律師事務(wù)所何俊林律師認為,無論手機被偷或被撿,曹姓男子索要錢財?shù)男袨槎伎赡苌嫦臃缸铩H绻_屬偷竊自不用說,即使手機是被撿,根據(jù)相關(guān)法規(guī),撿到財物后也有主動歸還失主的義務(wù),如果借機索要錢財則屬于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脅迫手段勒索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的將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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