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蓉
如今,功能繁多的手機可能成為消費陷阱。據央視報道,目前國產手機中廣泛內置收費軟件,消費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點擊了這些軟件,就會被收取服務費和信息費;有的手機更裝有定時發(fā)送裝置,即使用戶沒有進行任何操作,也會被自動扣取費用。“吸金”手機橫行市場,是因為手機方案設計商、生產商和增值業(yè)務供應商的聯手,豐厚的利益誘惑讓三者成為共謀。手機吸金利益鏈如此緊密,應當如何破解?
事實上,手機吸金并不是什么新鮮花招。2006年,信息產業(yè)部就專門針對此類現象出臺了《關于信息服務類用戶申請調查處理的實施細則》。細則規(guī)定,信息服務商在收到用戶服務申請后,要向用戶發(fā)送請求確認信息,且請求用戶確認信息中必須包括收費標準和收費方式,在收到用戶的確認反饋后,信息服務商才能向用戶提供服務并相應計費,同時告知服務訂制成功。這種確認過程簡稱為“二次確認”。然而,作為利益關聯方,信息服務商可從中獲得15%至20%的分成,他們當然不會嚴格執(zhí)行這項規(guī)定。中國手機用戶高達7億,在驚人基數的作用下,即使是“蠅頭小利”也令信息服務商難以“坐懷不亂”!岸未_認”的規(guī)定事實上形同虛設。
吸金手機讓許多消費者中招受害,事后維權卻非常艱難,至今我們沒有看到有侵權的運營商、生產商和設計商為此受到懲罰。同時,由于吸金利益鏈共同把持了手機內設軟件,剝奪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消費者花錢買了手機,卻沒有相應的話事權,他們無權選擇自己需要的手機軟件,甚至,連拒絕權也沒有。當消費話事權被剝奪到如此地步,用戶就只能是“人為刀俎,我為魚肉”了。
要破解吸金手機的利益鏈,就需要從保護手機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著手:市場上銷售的手機應嚴格禁止捆綁任何收費軟件,這項監(jiān)管可在手機入網認證程序中實現。如果用戶需要此類服務,需要另行與增值業(yè)務供應商簽訂服務合同。如此一來,手機用戶對裝不裝和裝什么樣的收費軟件,能夠做到心中有數、選擇自由。而服務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有效保護消費者的權益。這個辦法可以斬斷生產商、設計商和增值業(yè)務供應商之間的利益鏈,瓦解它們的共謀。
其實,這個辦法有法可依,4月21日,工信部下發(fā)《移動電話機定制管理規(guī)定》,要求“定制話機不得內置固化的SP代碼、SP服務鏈接以及SP客戶端軟件”。既然有法可依,那么,問題的關鍵就是監(jiān)管部門要認真執(zhí)行這一規(guī)定,在手機入網認證環(huán)節(jié)設卡,為消費者把好關,把違規(guī)手機擋在市場之外。同時,要加大市場監(jiān)管力度,把規(guī)避了“入網認證”程序的山寨手機清理出市場,對違規(guī)方案設計商、生產商和增值業(yè)務供應商進行嚴厲處罰。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國產手機產業(yè)的健康發(fā)展,才能保障廣大消費者不會誤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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