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段修健) 市民杜先生的妻子在東方新天地一手機店花4800元買了一部港利通手機后,發(fā)現同事在別處購同款機只花了800多元,而目前網上報價則為450元,于是認為店方價格存在欺詐嫌疑,要求退機或退還差價。店方稱,該手機價格由市場決定,基于經營成本等因素定價,售賣時明碼標價,并不違規(guī)。
市民 價格畸高應退貨
2日,杜先生的妻子在東方新天地一層的FAB移動電話營業(yè)廳,花4800元買了一部港利通K999型號手機。近日杜先生發(fā)現,同事去年在同城其他家電商家購買同款手機只花了800多元,而目前網上報價僅為450元。
“高得太離譜”,杜先生認為,該店地處鬧市,價格稍高可以理解,但售價是其他賣家的10倍,價格存在欺詐嫌疑。由此要求店方退機,或退還部分差價。
昨日,中關村在線、泡泡網等電子產品網站中,該款手機參考價在440元至588元不等。
店方 不能退貨可贈禮品
FAB移動電話營業(yè)廳負責人稱,手機產品由市場定價,店方根據經營成本等制定價格。該店租金相對較高,因此商品價格高出其他商家并不違規(guī)。
該負責人表示,該手機未出現質量問題,因此不能退貨或退錢。但可以向上級部門申請,贈送杜先生一些禮品。
杜先生拒絕店方贈禮,表示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 建議
市民可“貨比三家”后購買
昨日下午,深圳港利通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熱線人員稱,不能提供出廠參考價,售價由銷售商自行確定。
北京市發(fā)改委12358價格熱線工作人員表示,手機、電器等商品價格不在政府統(tǒng)一定價范圍,店方可自行定價。該工作人員建議,市民選購此類產品時,可去往多個商家比較后再決定是否購買。
■ 律師觀點
買賣失公平可撤銷或變更
北京億達律師事務所陳同瑜律師認為,大多數商家賣同款商品的價格,可視作該商品的市場價,個別商家因租金等原因可有浮動,但高出近10倍顯然不合理。此買賣合同顯失公平,消費者可要求撤銷或變更。
陳律師建議,消費者可向價格或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投訴,也可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