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迪網(wǎng)訊】3月4日消息,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日前宏達電一名謝姓工程師猝死,疑為“過勞死”。臺灣勞委會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該名工程師確實有超時工作情形,但與過勞死的因果關系還要進一步鑒定。
臺灣勞委會副主委郭芳煜指出,謝姓工程師猝死前六個月,月平均加班時數(shù)為65.1小時,明顯超時工作,將依法開罰雇主。若未來鑒定認為屬過勞死,則可依法向雇主請求職災賠償,額度為四十五個月的平均工資。
臺灣目前對過勞死的職災認定是當事人有心血管相關疾病,且工時與工作負荷異常而導致猝死。勞基法明確規(guī)定,勞工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加班,一天不能超過十二小時;加班時數(shù)一個月不能超過四十六小時。
臺灣勞委會表示,謝姓工程師超時工作屬實,但與過勞死的因果關系尚須進一步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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