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高健 實習生 宮嬙 通訊員 王建宏)昨天,昌平法院對本市最大規(guī)模電信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主犯仝市偉獲刑13年,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3萬元,其余24人獲刑4年至11個月不等,另有2人是未成年,僅處罰金1000元。
檢方指控稱,2009年5月至去年10月,仝市偉與安曉云伙同李娜、仝江美等人,冒充橡果國際公司員工,通過打電話或發(fā)短信的形式,以免費贈送禮品收取郵寄費、保價費等手段,利用假勞力士手表、假電話充值卡、假汽車加油卡,騙取5300多名受害人共計355萬余元。
對于指控,其他被告人均表示認罪。仝市偉卻把責任推給了妻子安曉云,稱公司上下全是安曉云管理打點,自己只負責從廣東進貨,購買假勞力士手表等。
法院審理認為,仝市偉等27人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其中仝市偉作為主犯,需對355萬余元的詐騙金額承擔全部刑事責任,其他人則被認定為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