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之聲(微博)《新聞晚高峰》昨日報道,西安警方日前破獲了全國首例非法出售、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系列案件。據了解,這一系列案件導致陜西省近1400萬手機用戶的個人信息被泄露。
網上購買手機用戶個人信息
今年5月23日,西安市公安高新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利用手機號碼發(fā)送垃圾廣告短信。接報后,警方經過前期調查取證后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西安易聯(lián)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人劉永聚,為達到廣告短信精確投放的目的,利用互聯(lián)網向上線購買了600多萬條手機用戶個人信息。
高新分局副局長孫平云稱,嫌犯拿到手的手機用戶個人信息極其詳細,涉及手機用戶的性別、住址、出生日期、號碼、話費量等大量個人隱私信息。
細分目標群有針對性發(fā)短信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5月30日,在獲取相關證據后,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劉永聚抓獲。
經審訊民警了解到,嫌疑人劉永聚4月初,通過銀行匯款向其上線人員呂剛強購買了以上信息。
辦案民警邢光介紹,警方對劉永聚的數據庫進行了審查,發(fā)現(xiàn)他對數據庫里的個人信息進行了篩選。他不是亂發(fā)信息,而是有針對性的。經查,劉永聚的數據庫分為手機VIP用戶、商城會員、銀行金卡持有者、公司法人及總經理電話、休閑娛樂場所會員、私家車車主、已購別墅業(yè)主、還有手機個人消費能力,甚至手機號碼,都做了細分。
通信公司維護商出了內鬼
那么,劉永聚的上線呂剛強,又是從哪里獲取的個人信息呢?
6月30日,被抓獲的犯罪嫌疑人呂剛強供述,出售給下線劉永聚的手機個人信息,也是他今年3月通過網絡從上線購買的。上線化名何輝,在高新區(qū)附近開辦了一家信息公司。
專案組民警隨后調查發(fā)現(xiàn),位于凱旋城大廈的西安贏領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法人何宗輝有重大犯罪嫌疑。
6月30日,嫌犯何宗輝落網,并交代出他的上線周雙成。8月24日,這一系列案件的首犯周雙成落網。經查,犯罪嫌疑人周雙成是一家科技公司的技術人員,他代表公司負責研發(fā)和維護陜西省某通信公司的計費經營系統(tǒng)。
今年3月以來,他利用工作便利,多次侵入這家通信公司用戶數據庫,盜取手機用戶個人信息。今年4月,他應嫌疑人何宗輝的要求,再次侵入某通信公司客戶數據庫,竊取了西安、咸陽、銅川等7個地市1394萬手機用戶的個人信息,非法收取酬勞3萬多元。
涉及陜西六七成手機用戶
據警方介紹,這1394萬手機用戶的個人信息,占全省手機用戶的60%~70%。這些信息被非法交易的背后,是利益的驅動,使得4名犯罪嫌疑人形成承上啟下的非法利益鏈條。警方同時指出,該案件的偵破,也暴露出通信運營商和為通信運營商提供技術支持的科技企業(yè),都存在監(jiān)督職責的缺失。
孫平云介紹,此案當地檢察機關已經介入。“對于那些玩忽職守的監(jiān)管人員,由人民檢察機關來偵查處理!
據中廣網
泄露個人信息
最高可判三年
重慶晚報律師團成員、中豪律師集團(重慶)事務所宋濤認為,盜取手機信息的技術人員,首先違反了民事法律規(guī)定,需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刑法修正案中有涉及泄漏、盜取私人信息的相關規(guī)定:非法泄露個人信息,最高可判三年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guī)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
重慶晚報記者 涂靜 實習生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