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訊 記者帥鵬坤報道:花1.6萬買的手機,兩個月已修過10次還修不好。近日,家住廣州的謝小姐向羊城晚報報料,她10月下旬在中華廣場四樓買了一臺黑莓[微博]手機,買回來第二天就出現問題,到現在還沒修好。當她提出退換手機時,商家卻以“軟件問題給修不給換”推諉。律師認為,黑莓專賣店違反國家手機三包規(guī)定,理應為消費者更換同等型號的手機。
10次修不好軟件問題
據謝小姐介紹,10月21日,她在中華廣場四樓黑莓專賣店買了一臺黑莓手機,要價1.6萬。但這臺高端手機卻成了謝小姐的煩心事。讓謝小姐沒想到的是,手機買回家第二天,就出現不止一個問題。先是沒法接電話,電話明明已經接通,卻聽不到對方聲音。還有上不了網。再有就是電池不爭氣,剛充滿電沒過多久就又沒電了。
謝小姐立即拿到上述黑莓專賣店進行檢修,工作人員告訴謝小姐是軟件出了問題,只要升級一下軟件,電話就可以正常使用了。工作人員為謝小姐升級了軟件,當時可以用了。但拿回家第二天,接電話沒有聲音、連接不了網絡等種種問題又死而復生。
就這樣前前后后,折騰了不下10次,每次都說是軟件問題,每次升級后都不管用。
專賣店只給修不給換
來來回回快2個月了,由于已經過了7天的退貨期,謝小姐就提出更換一臺同型號的新手機。但專賣店卻只答應給謝小姐換一臺同型號的翻新機。
昨日,羊城晚報記者致電上述中華廣場黑莓手機專賣店,工作人員解釋:“按照我們的規(guī)定,如果是硬件問題,在7天之內,是給消費者退貨的;但是軟件問題,就只能修,不能換!
對此,廣東環(huán)宇京茂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平川分析,專賣店的規(guī)定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據了解,按照國家手機三包規(guī)定,移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規(guī)定享有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詳細來說就是,自售出之日7天內,手機主機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要求免費更換新機和退貨。如果在8到15天內,手機出現問題,可以要求換貨或者修理。而謝小姐的手機雖然已經買了將近兩個月,但是根據規(guī)定,手機超過30日未修好的,消費者憑發(fā)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可以要求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guī)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如果消費者不愿意調換其它型號規(guī)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
據了解,目前謝小姐已經向工商部門投訴上述黑莓專賣店。
帥鵬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