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悉,6月6日在國務院會議上,在六易其稿后,最終通過了有關三網融合的試點方案,廣電總局獲得內容播控權,成了大贏家。電視網、電信網和互聯(lián)網的“三網融合”是社會經濟發(fā)展的大勢所趨,本來是一件對全社會都有利的好事。然而,自2001年國家“十五”規(guī)劃綱要明確提出“三網融合”這一政策目標,歷經十載,負責實施這一目標的國家廣電總局和工信部對試點方案五易其稿,一直未能達成一致協(xié)議。
兩部門分歧的焦點是新媒體IPTV的“內容播控權”。IPTV的傳輸技術已經有成熟的模式,而傳輸?shù)膬热輨t是靈活可變的,因此誰控制了內容誰就控制了巨大的利益空間。在這一利益博弈塵埃落定之后,作為普通百姓,我們關心的不是誰輸誰贏,而是這一博弈結果是否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博弈的過程是否有利于形成社會福利最大化的結果?
一項理想的政策應該最大化全社會的總福利水平。然而,由于社會經濟發(fā)展階段和技術手段的約束,中國還沒有形成全社會的各個利益集團能夠充分表達利益訴求并且進行公平博弈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理論上政府成為民意的代表,并制定和實施最大化社會福利的政策。政府是由各個部門組成的,因此政府的利益又往往體現(xiàn)為各個政府部門的利益。由于不存在完美的利益補償機制,部門利益博弈的結果未必是最大化社會福利的結果,在實際中往往是實力較量的結果。在這場曠日持久的“三網融合”的爭論中,我們看不到各方對社會福利的估量,看不到作為“上帝”的消費者的角色,看不到對國家中長期產業(yè)發(fā)展的分析,看到的只是對內容控制權的爭奪,這就說明爭論的實質是搶奪巨大的利益蛋糕。這一次,祭出政治正確的國家廣電總局占了上風,下一次也可能是祭出技術牌的工信部成為贏家。問題是,誰來關心社會福利呢?
要讓一項政策真正造福社會,最大化社會總福利而不是最大化部門利益,就必須逐步擴大民眾參與的程度。沒有誰不關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問題是如何改進參與的方式。過去公用設施的定價,比如火車票價、水電價格,都是由政府部門獨自制定,現(xiàn)在引入了價格聽證制度,這就是一種進步。下一步,應該完善價格聽證制度,比如規(guī)定必須有具備專業(yè)背景的人大代表和普通群眾代表的參與比例。即便是專業(yè)性很強的“三網融合”這種方案,只要不涉及國家機密,由主管部門公布各方計算的不同方案的成本和收益,相信廣大群眾能夠作出符合社會福利最大化的判斷。我們需要警惕的是,相關部門以壟斷信息的方式排斥民意的參與,以此強化部門利益。因此,我們有必要考慮制定一部關于重大決策和重要價格進行聽證的法律。
“三網融合”的爭論最終在國務院協(xié)調小組的干預下暫時平息,這也從一個角度說明了整合相關部委成立大部委的必要性。如果廣電總局和工信部屬于一個部門,那么雙方的利益之爭就可以在內部通過利益補償機制解決,而且可以實現(xiàn)技術和管理上的更好協(xié)作。最重要的是,新部門的利益與社會福利的正相關性就提高了。我們也可以考慮成立一個類似美國聯(lián)邦通訊委員會(FCC)那樣的綜合性管理結構,統(tǒng)一管理國內和國際的通訊網絡。這一機構也有效地減少了地方各個相應下屬部門之間的利益沖突,更有利于地方利用信息優(yōu)勢進行改革探索。在暫時難以擴大民意參與的前提下,整合部門利益構建大部制,應該是當前的次優(yōu)選擇。(原系昨日《21世紀經濟報道》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