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超
長濱路上也有多個井蓋高出地面,車輛左躲右閃甚至“飛起來”
本報訊 (記者 馮超)北碚居民徐女士因碰到高出地面幾厘米的窨井蓋摔傷入院,于是把窨井所屬的通訊公司告上法院。昨天,北碚區(qū)法院人士介紹,此案一審判定通訊公司賠付2萬元。
散步被拌倒 粉碎性骨折
徐女士稱,去年3月,自己在北碚城區(qū)散步,因某通訊公司的窨井蓋高出地面,結果自己不慎碰上去被拌倒,花去醫(yī)藥費3萬余元。
但被告通訊公司認為,徐女士摔傷只有一人作證,不能證明就是那個井蓋惹的禍。且井蓋設施因市政維護原因超出地面,本身符合安全規(guī)范,而徐女士沒盡到注意自身安全的義務,通訊公司不應賠償。
法庭調查查明,徐女士被窨井蓋拌倒后送進醫(yī)院,左肱骨頭粉碎性骨折,頭皮裂傷,前后花去3萬余醫(yī)藥費。而通訊公司已墊付了1萬元。而那個拌倒人的窨井蓋,確實屬于被告公司的通訊電纜井蓋。
北碚法院一審認為,被告方因沒有采取措施消除危險,導致徐女士摔傷,有過錯。同時,徐女士沒有盡到安全注意義務,自己也有責任。因此,主張通訊公司賠償徐女士2萬元,扣除墊付的10000元后,還要支付徐女士上萬元。
一井蓋高出地面近10厘米
昨天,有市民向記者投訴,長濱路上也有很多窨井蓋高出地面。劉姓市民說,在長濱路儲奇門加油站對面往菜園壩方向的路面上,短距離內有數(shù)個高出地面的窨井蓋。車輛通過時左躲右閃,很是驚險。記者在現(xiàn)場看到,路中間確實有一個窨井蓋高出地面近10厘米,不少車輛在這里急打方向躲避。也有車輛來不及剎車,單邊輪胎沖上井蓋,造成劇烈顛簸。
劉先生說,小車沖上去后,感覺就是整個車都飛起來,嚇得全身都是冷汗。昨天,重慶合益律師事務所熊炳燦律師說,窨井蓋的管理者或所有者應立即消除這一安全隱患。如果因這個窨井蓋造成事故或者車輛損壞,事主可找窨井蓋的管理者或所有者要求部分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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