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深圳5月25日電 記者游春亮 實習生陳曉君 一群犯罪分子在2006年2月至2008年7月期間走私手機500余萬部,涉案價值逾78億元人民幣,偷逃應繳稅額11億余元。5月24日上午,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審理了第三批被告———最具分量的一批涉案犯罪集團“老大”黃曉凱及其父親等12名集團要員。參與偵辦案件的珠海市拱北海關緝私局稱此案是全國最大手機走私案。
據悉,自2001年起,黃曉凱先后在廣東省深圳市遠望數(shù)碼城和明通數(shù)碼城及其附近地區(qū),以“凱奇”商鋪為掩護,招募了以其家鄉(xiāng)人為主的骨干成員,組成了涉案犯罪集團。該集團在香港設立據點,將訂購的手機分拆成主機和配件,然后通過“水客”人體藏匿入境、邊境地帶偷卸入境、物流企業(yè)運輸入境等方式走私到深圳,出售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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